這幾天開始,有一些反佔中人士主動組織拆除佔中人士所設置的路障。雖然我們能夠理解這些人士,由於佔中行為導致市民生計大受打擊,加上政府一直無法處理,只好主動去拆鐵馬,可是這種做法卻存在很大的破壞力。
這種做法,等於是這些人士的另一種「公民抗命」,以暴力對抗暴力。當中傷害最深遠的,其實是我們的法治精神。因為大家遇到問題時,已經不再考慮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
其實如果反佔中人士認為,應該要開放馬路,要求政府採取執法行動,還有很多途徑,例如向法庭興訟,司法覆核特區政府的不作為。
甚麼是法治?就是整個社會的人都尊重法律,並且遇到問題時願意通過法律途徑去主持公道,並服從判決和法律的權威性。可是現在,從佔中行為首先開始破壞法治(可參閱大律師公會就佔中行為所發表的聲明,指出所謂的「公民抗命」不能作為答辯理由),如果反佔中行為也使用同樣的方式去彰顯自己的權利和訴求,那就是對法治的二次傷害。
事實上,我們的法治在這一刻受到了極大的挑戰,如果各方處理不好,是有可能毀於一旦的。其中包括佔中人士是否會如過去的聲明一樣,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政府的執法能力和意志,以及事件結束之後,對涉嫌違法的人士進行起訴等等。法治,絕不能以政治考慮凌駕法律。這是香港的名片,保護着我們,也同樣需要我們的悉心呵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