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勒索女乘客 的哥判囚六周

【本報訊】廿五歲男子為投考消防處救護員,轉任夜更的士司機,以便日間操練體能。惟他於上月在中環接載兩男兩女乘客後,拾獲其中一名女乘客遺下的手機,他接着用電話查問女乘客的同車女友人,是否曾與人「玩3P」,又勒索四千元或要女乘客的同車女友人「唔戴套陪睡」以贖回手機,但對方暗中報警,至雙方相約見面交收時,警員趁機將的士司機拘捕。被告歐陽永健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勒索罪,昨被判囚六星期。

案件編號:FLCC 524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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