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昭穎「密件」禁交律政司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兼超級富豪李德義,其子李建勤與前妻曾昭穎早前展開贍養費官司,李氏父子不滿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先後以不同理由,批准曾昭穎把她與李建勤離婚訴訟時獲得的保密文件交予律政司,讓當局對李氏父子進行刑事調查,李氏父子就交文件一事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昨審理後,判李氏父子上訴得直,不准曾昭穎把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文件交給律政司,理據稍後以判詞下達。

文件被指涉公眾利益

在贍養費官司中,李氏父子在今年初上訴得直,令曾昭穎可得的贍養費由原本的十四億元,大幅減致四億元;上訴庭並推翻原訟庭指李氏父子涉嫌犯法的判令,但准許曾把一些由訴訟取得的文件交給律政司跟進。李德義代表律師昨陳詞指,該些文件受到保密權保障,上訴庭的判令,是容許曾以「走後門」方式把該些受機密文件交給律政司。

曾昭穎代表律師則反駁,她是一名罪案的受害人,有權用該些文件報案,但當局日後是否用該些文件作為檢控證據,則與曾昭穎無關。此外,保密權雖涉及公眾利益,但若被用來犯法便不應受法律保障。另外,受害人舉報的權利同樣涉及公眾利益,法庭作出平衡後,應准曾把該文件交給律政司。最後,贍養費官司是公開聆訊,該些文件已不再是機密,不再受保密權保障。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則親自出庭,代表律政司一方陳詞。楊接受終院法官查問時時,若法庭日後不准律政司查閱該些文件,律政司會極小心考慮情況,才決定是否看該些文件。楊又指,即使該些文件受到保密權保障,不代表律政司不可使用。

案件編號:FACV 5 & 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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