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霸王」告誹謗 《壹週》求調解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生產銷售商霸王國際集團,於一○年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逾五億六千萬元,案件定於明年三月二日開審,高院昨日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法官表示,本案涉及的索償金額龐大,知道若要雙方和解是有困難,但仍希望雙方能作調解。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日進行預審。

原告分別是香港上市的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附屬內地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被告一方昨在庭上表示願意調解,但已被原告一方拒絕;惟原告則表示願意再考慮是否調解。法官指,若原告拒絕調解,要在廿一日內向法庭提交書面報告和解釋原因。

另外,被告早前聘用的毒理專家現已過世,法官批准被告提交另一名毒理專家的報告,並准原告的毒理專家在廿一日內提交報告回應。

再提報告遭控方反對

被告一方又指,想再提交醫藥科學專家報告,可協助法庭處理案中涉及癌病及公共健康的重要議題,原告對此反對。法官最終表示,覺得醫藥科學專家報告除了提出更多關於本地環境資料外,其餘部分都與毒理報告重覆,故暫時不准被告提交醫藥科學報告。

案件編號:HCA 1109/201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