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職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郭炳江昨在庭上承認,原本已多次秘密地用現金支票支付許仕仁顧問費,但當知道曾蔭權競選成功而許極可能成為司長後,為免給記者找出他與許的私人協議,從而令長兄及母親知悉實情,故在○五年六月底付千萬元尾數時便須「加密」,因此才將陳鉅源牽涉在內。但他強調從無意隱瞞陳的角色,因為款項是「正當錢」。
代表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向郭炳江盤問時,指郭於○五年六月底前,其實已三次用現金支票支付許仕仁共一千一百萬元顧問費,但自從六月中得知曾蔭權當選特首,已差不多肯定許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便須「加密」措施,避免他跟許的私人協議會給揭露,以及被郭炳湘和母親知道。
郭炳江同意,當時要趕着在許上任前找清一千零八十萬元尾數,免得許要向特首及政府申報時揭發協議,而當時公眾及記者對於許和新地的關係十分有興趣,或會給記者挖出來。故此郭炳江找來陳鉅源出面幫手交錢給許,以增加長兄及母親調查揭發的難度。郭炳江說當時已向陳解釋該筆錢「係我欠許生嘅顧問費」,又提及要趕在六月卅日前辦妥的原因,更強調不可讓郭炳湘和母親知道這筆付款。之後他用具名支票將錢還給陳鉅源,郭炳江坦承:「係吖!因為啲錢正當嘛!」
而代表郭炳聯的英國御用大律師Kelsey-Fry則指出,郭炳江從未向弟弟說過跟許仕仁私下協議的詳情。郭炳江同意所指,他說他只向炳聯提過:「我請許仕仁要出好似PCCW(電盈)請Jack So(蘇澤光)嘅條件。」
Kelsey-Fry又指,當年其實是郭炳江建議將許跟新地合約的四百一十二萬多元尾數,當成是花紅給許仕仁。郭炳江強調,如何處理新地那部分顧問費,是郭炳聯決定,他從未在弟弟面前提過「花紅」二字。
郭炳江又透露,○三年間新地原顧問梁乃鵬離職,遂聘許仕仁代替梁的職務,並說向許提供跟梁相同的四百五十萬元年薪,終令郭炳湘首肯。他又指不能讓長兄知道他自掏腰包向許支付額外顧問費:「佢對許仕仁有偏見……佢好似覺得畀多啲許好丟佢架咁……佢覺得呢樣嘢佢負責開,你唔可以改變佢嘅做法,所以佢好嬲。」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