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妻嫌唔夠刺激 逼吃壯陽藥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懷疑妻子紅杏出牆涉嫌持刀到酒樓將她刺斃案,被告昨於高院作供時,自揭夫妻間的閨房事及財政狀況,期間不禁在庭上灑淚。他指與妻子關係自一一年八月起轉差,除發現她收到內有「曖昧」字句的生日卡外,更於去年初在她手袋內,找到兩個避孕套。他又透露一直與妻同床,惟至一一年五月妻子卻對他說:「你條X(陽具)細過頭,唔夠刺激!」被告當時稱:「我無辦法,你要刺激,自己諗辦法!」妻子曾逼他吃「海狗丸」、「鹿尾羓」等壯陽,最終決定與被告分房睡,且不再與他性交。

五十九歲被告陳譚富被控去年四月十日在港謀殺妻子李麗華(四十九歲)。被告供稱,九五年於內地認識死者不久即結婚,當時她與前夫育有一名三歲大女兒,婚後死者替他誕下一子。因死者不願做家務,主力由他照顧子女。由於死者負責家中財政,婚後最初兩年他把所有薪金交妻,其後轉為每月給她五千元家用,而死者每日只會給被告父子廿元生活費,被告不夠錢時,會用積蓄補貼。

指死者帶走家中積蓄

被告又細述二人錢銀瓜葛,一二年起他因地盤工傷獲賠八萬元,死者取走當中二萬元;他與死者在內地合購的一套房,○六年以廿六萬元變賣後,死者藉詞要作為兒子學費,取走所有款項;另外死者離家出走後,曾於去年趁被告不在家時,拿走家中金器及被告積蓄。至事發當日,因死者在電話內表示要離婚,他致電外母又被嘲諷「又無錢又老」,遂持刀到酒樓,打算到死者面前自殺;期間因遭她責備及拍打,他「渾渾噩噩」下遂以刀刺向死者。

案件編號:HCCC 54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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