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吞客戶690萬 銀行主任還押

【本報訊】創興銀行男客戶主任先後向十八名客戶聲稱可用折扣價替他們購買股票,待取得客戶買股款項後,即開出手寫證明,惟他實際上卻「私吞」款項,涉款共逾六百九十萬元。涉案被告殷智勇(四十一歲)昨在區院承認十八項盜竊罪,還押至十月廿一日待法庭索其背景報告後判刑。

訛稱折扣價代購股票

辯方求情稱,被告因需供養家人,加上欠賭債,所以犯案,他已出售所住物業,套現百多萬元用作償還部分涉案款項。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在創興銀行九龍城分行工作,他於○七年四月至今年二月期間,向十八名年齡介乎五十一至七十八歲的客戶,聲稱可用折扣價購入股票,誘使事主投資。有事主之後要求被告出售股票套現,但被告以諸多藉口拖延還款,被告之後更失去聯絡,事主於是報警,最終他由台灣回港時被捕。

案件編號:DCCC 72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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