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恐致癌 排放無罰則

【本報訊】豬油廠屬污染性行業,其產生的廢氣及污水受環保署《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水污染管制條例》規管,同時受食環署「厭惡性行業牌照」條款監管。據環保署○八年對豬油廠發出的「指明工序」指引,廠房空氣排放物須為無色及使用消減難聞氣味系統處理,但無列明具體排放上限,亦無訂明罰則。有學者指,豬油廠高溫燒煮脂肪的過程或釋出致癌氣體,若未經妥善處理,有機會威脅居民健康。

學者促收緊監管

中文大學生物化學系客席教授曹宏威表示,豬油廠用街市檔豬皮及豬內臟等「下欄料」榨油,豬油脂肪經超高溫燒煮,脂肪組織排序改變,或產生芳香族有機化合物(Aromatic compounds),當中排列「環化」的氣體對人體有害,甚至有機會致癌,促港府考慮收緊規管,保障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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