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圖劫找換店夫婦 省港七被告判監

【本報訊】中年男積犯去年四月甫出獄,即招攬多名內地「蛇匪」來港夥同其他港漢犯案,並於去年九月十三日趁找換店東主夫婦收舖後,身懷巨款由新蒲崗返回紅磡馬頭圍住所途中,突然撲出持刀截劫男東主背囊內三十四萬元現金。惟警方早已收到線報埋伏,及時上前制止,期間一名警員遭匪徒揮刀刺傷右膝,最終警方將七名匪徒拘捕。七名被告包括主腦昨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分別被判囚八年四個月至九年四個月。

刑期分別八至九年

七名被告依次是梁培、黃偉強、張曉偉、高彬、盧少華、鄒暢麟及成祥,年齡介乎三十六至五十四歲,其中張、高、盧和成由內地偷渡來港。被指為主腦的首被告梁培,自七六年起犯案,曾干犯暴力、搶劫及爆竊等罪行,他被判最重,監禁九年四個月。而找換店東主夫婦在事件中只受輕傷。法官昨判刑時斥責眾被告有組織計劃犯案,為達目的不惜代價,對警員及陳姓男事主(五十一歲)造成傷害,若非警員迅速行動及英勇,事主所受的傷害更嚴重。

案件編號:HCCC 29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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