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有指摘警方向「手無寸鐵」和平示威者動武,究竟孰真孰假?若一名手上並無武器的人在街上以正常速度行走,表情動作皆無異樣,卻遭警方武力對待,或可如是說。但一名手上並無武器的人,用手怒指對方,說:「你退後!」擺出如對方不照辦,便不客氣姿態,他或未必真的襲擊對方,但已可被控普通襲擊罪,因其行為對他人已構成威脅!
當十名、百名、千名手上並無武器的人,向同一方向走,屢勸不停,縱然高舉雙手,口口聲聲說:「我們是和平示威!」但亦算不上是手無寸鐵,因群體就是武器,一個人是一件武器,十個人便是十件武器。群體武器威力之大,已在人群互相踐踏的「踩死人事件」反映。何況,人群中不少更戴了保護眼罩、口罩,擺出參與武力對抗架勢呢!
面對以萬計人群,阻塞干諾道中及告士打道所有行車線,警方屢勸無效,且聚集人數愈來愈多,部分更蜂擁推撞,欲越過警察封鎖線,佔領政府總部。面對如此「和平示威」,港府及中央政府該如何應對?難道依足示威者訴求,叫行政長官及政改三人組即時辭職,人大常委會即時撤回決定才行?
香港人或生活太平過久,顯得不耐煩,萌生自己乃最具智慧完美人種的妄想,鼻子長大得遮蓋整個視野,只憑幻想認識香港、國家和世界,對催淚氣體卻產生瘋狂誇張敏感反應,才把數萬人聚集秩序失控定性為和平意見表達、警方執行職務為使用暴力。
也許,喪失太平、經歷蕭條,乃港人成長無可避免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