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四男生爆竊學校小食部受審

【本報訊】四名僅得十三至十六歲的男生於去年底,覷準全港學校會放十多日的長假期,疑化身做「竊賊」,在該段時間內連環爆竊天水圍區內約十間中小學的小食部,偷去合共二千多元現金、另有零食、糖果及汽水等,警方憑其中的學校閉路電視片段鎖定疑犯身份,最終將四人拘捕。四名被告昨於區院應訊,其中首及次被告承認共十項入屋犯法罪,收押待取報告至十月十六日判刑;餘下兩名年僅十三歲的被告則押後至本周五才答辯。

兩人認罪 其餘押後答辯

被告依次是十五歲羅姓男生、葉超洪(十六歲)以及同是十三歲的第三及第四被告,均報稱學生。四人共被控十四項入屋犯法罪,首被告承認其中九罪,次被告承認其中十罪,其餘控罪則獲不提起訴;第三及第四被告則暫時未答辯。控罪指四人在去年十二月廿日至今年一月一日期間,爆竊天水圍約十間中小學小食部,偷竊食物及共二千多元現金。

案情指,首及次被告趁各學校放長假及小食部沒有開舖營業,潛入學校,用鋤頭等工具破壞小食部的窗戶或木門爆竊。去年十二月卅一日,警方在其中裘錦秋中學內翻看閉路電視片段,鎖定疑犯是四名被告。同晚,警員先後拘捕首及次被告,在警誡下二人招認,又指已把偷來的錢、食物「分咗、食咗、飲咗」,部分食剩之物則拋落河,第三及第四被告主要負責「睇水」。首被告表示在案中分得約二百元,次被告則分得六百元。

控方指,首被告有三項不誠實案底,正接受住宿式感化,辯方求情指他因病常會失禁。次被告現因犯其他案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懷疑他是案中倡議者。

案件編號:DCCC 50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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