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任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遭一名申領工傷的工人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指控何與拍檔經營的律師行疑有疏忽,指律師行在○八年替工人處理一宗人身傷亡訴訟時,未經工人同意而擅自申請將案由高等法院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令工人的索償蒙受損失,故現向律師行追討相關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蔡永生,被告是由何君堯及何偉峯經營的何君柱律師樓。入稟狀指原告於○一年在長沙灣九巴新車廠地盤發生的塌橫樑意外中受傷,律師樓於○八年十月為原告的人身傷亡訴訟擔任事務律師,卻疑在未徵得原告指示及同意下,擅自申請將該訴訟由高等法院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結果令原告蒙受損失。原告認為被告在事件上涉及失職及違反指示,故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DCCJ 37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