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誹謗 前顧問囚三月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下簡稱台壹)再涉報道誹謗被法院判罰!台壹前顧問謝忠良,日前遭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三年前為台壹一個封面標題,誹謗台灣的知名歌仔戲團明華園以政府的補助為國民黨輔選罪成,謝忠良被判監三個月。

標題與事實不符

案情指,台壹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出版的第五百五十一期,封面以「不當輔選,政府補助明華園二點八億,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為標題,聲稱當局補助明華園巨資,明華園當家小生孫翠鳳在演出時,替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造勢。

明華園經營者陳勝福及表演者孫翠鳳均認為,該報道標題不實,於是提出控告。謝忠良辯稱,他們查證過立委選舉時,明華園幫忙表演,文化部亦有贊助,加上明華園選舉時挺藍,才會質疑是否有接受補助,認為是屬合理的評論。

法院認為,補助是指政府出於獎勵及鼓勵目的,給予的單方優惠待遇。但明華園得標金額是依據承攬契約所得的報酬,並非補助,台壹報道的標題顯然和事實不符,已損及當事人社會評價,故依誹謗罪判處謝忠良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