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每逢內地長假期,香港旅遊業例牌亂象叢生,醜聞多多。嗱,「十一」黃金周又到喇,今次又會發生乜嘢事呢?
話說為打擊強迫購物同零負團費,內地舊年十月起實施《旅遊法》,初頭係威係勢,內地訪港購物團幾乎絕迹。可惜吖,風頭一過,購物團死灰復燃,今年首七個月訪港內地團總數接近九萬個,較舊年同期微升百分之一點四,當中主要係購物團,可見購物團已經重奪主導地位嘞。
購物團好似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其實一啲都唔奇怪。正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蝕本生意冇人做,有購物團領隊踢爆,每做成一單生意,旅行社可以抽三成佣,都咪話唔和味。再講吖,《旅遊法》先天不足,漏洞多多,根本係無牙老虎。正如業界人士話齋,《旅遊法》容許旅行社同旅客簽訂同意書後安排購物行程,變相令購物行程出師有名,旅客即使對安排不滿亦投訴無門。換句話講,只要有同意書就等於攞咗免死金牌,奸商梗係有恃無恐啦。
當然啦,一個巴掌拍唔響,唔理旅行社有咩蠱惑招數,都要有旅客肯落疊至得。好簡單,有啲購物團標榜二、三百元人民幣暢遊港澳四日三夜,係人都知有蠱惑,呢個世界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吖,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唔係開善堂,佢哋要賺錢,只有靠購物抽佣,唔怪得劏客現象屢禁不止喇。
不過話又講番轉頭,大部分購物團由內地人一條龍包辦,經營旅行社係佢,開設購物店舖、提供酒店又係佢,內地當局加強監管責無旁貸,特別係堵塞旅遊法漏洞,嚴禁旅行社收低於成本嘅團費,同時規限旅行社宣傳手法,只有咁樣至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話時話,購物團亂象叢生,國產官僚固然難辭其咎,港產官僚亦責無可卸。出團嘅內地旅行社就話管唔到啫,負責接待嘅香港旅行社管得着喇啩,港府究竟要拖到幾時至肯認認真真堵塞漏洞呢?好似放蛇打擊購物團咁吖,央視都試過好多次啦,港府只要照辦煮碗,拉人封艇話都冇咁易。仲有吖,購物團旅客被迫購物,閒閒哋講緊幾千蚊甚至幾萬蚊,當中貨不對辦有之,以次充好有之,係咪應該循《商品說明條例》追究責任呢?
咪話功夫茶唔提醒,今時今日中港矛盾咁尖銳,萬一因為強迫購物而觸發衝突,隨時火上加油。唔該兩地政府諗辦法拆掂佢,如果唔係,盞大家都冇癮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