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盜竊積犯潛入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偷取學生銀包、證件等財物後,利用偷來的學生證及戴上假髮「易容」假扮學生,在大半個月間多次進入中大的圖書館及自修室,偷去多部筆記簿記型電腦,惟他在最後一次與同居女友犯案時,被接報到場的警員拘捕。男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盜竊及五項入屋犯法罪,被判監三十個月,其同居女友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報稱運輸工人的男被告蔡維文(卅七歲),與報稱無業的女被告馮雪晴(卅一歲),是同居情侶,並育有一名三歲兒子。控方指男被告有十六項案底包括盜竊和搶劫等,他於一二年十月曾因偷手機而被判監十個月。而女被告當時亦涉案被捕,但在羈留期間企圖搶警槍逃走,被判監十四個月。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的左眼受視網膜動脈梗塞影響,今年二月起左眼喪失大部分視力,無法再開工,故打算犯案籌錢支付醫療費,惟他最終把錢花在家庭開支上。
案件編號:DCCC 66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