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發現有廠商生產坑渠油,而這些坑渠油亦經貿易途徑出口到香港,不少食品生產商相繼中招,也惹起了市民的擔心。在傳媒的追訪下,也揭露了本地食品在嚴管上存在着不少漏洞,也凸顯了香港在這方面的無助。
香港是一個外向型經濟,本地食物原材料生產並不蓬勃,即使是本地的食物生產商,其原材料都是依靠入口,這令香港的食物安全很依靠業者的自律,可是在國際貿易無遠弗屆的情況下,業者自律和自我監管已不能應付,因為業者沒有專業知識去分辨食物原料的好壞,更多的是依靠供應商的生產證明和多年來的商譽。可是當這些都變得不可靠時,食物生產商也都是受害者,從台灣不少老店都受這波坑渠油事件影響可見,這些老店並不是心存僥倖的購進廉價坑渠油,而是根本所託非人!也見到層層供應商中間千絲萬縷、糾纏不清的商業利益,到最後誰是受害人,誰是始作俑者,卻是有理說不清,現在只能說屏東製作坑渠油的山寨廠商是元兇,而一眾消費者是受害者。
這個簡單的劃分,其實是將問題過分簡化,因為將所有的問題責任推給坑渠油生產者,無疑是方便地找到最大的責任者,殊不知層層的中介商都是幫兇。從人性貪婪的角度看,單單是最下游的山寨坑渠油生產者並不能掀起這場風暴,各層生產商在追求盈利、壓抑成本上的要求,提供了坑渠油出現的良好契機。對每層的生產商來說,他們都應很清楚原材料價格的漲幅,當下游生產者可以提供價格相宜的食油,這些廠商無可能不對此沒有懷疑,即使是合作多年的夥伴,也會有一點疑惑。這是一個很實在的考慮,因為即使有着種種的生產證明書,這些也只是文件上的保障,要取代真正貨品上質量的把關,經驗和常識缺一不可。坑渠油事件揭露了生產商的商業倫理不足,也是近代商業發展的短路,也印證了亞洲社會中的老問題,就是專業化的商業管理還不是主流。若果我們從一個發展的角度看問題,歐美先進社會並不是沒有黑心食品,美國在一百年前就被揭發有着黑心加工肉類,經過多年的努力,歐美黑心食品問題已大致解決,可是不時還是有零星的個案,因為這是人性自私逐利的惡果。
從歐美的經驗來看,要令黑心食品絕迹,首要的是嚴厲監管,而且更要在商業道德上加強,而偏偏這兩方面亞洲區還是在起步階段。法例上各個地區可以有嚴厲的要求,可是執行上卻往往沒有到位,法例往往聊備一格;要讓食物安全過關,靠的是社會的進步,尤其是廠商的心態,即以良心來賺錢,而不是罔顧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亦要改變貪便宜的購物行為,常言道一隻巴掌打不響,要廠商從良心出發,也得社會的總體氛圍配合,不然也是徒然。
除了深層次的道德和商業操守之外,今趟坑渠油事件也令本地的食物安全制度打折,香港不時自誇制度的可靠,是香港成功的因素,而香港生產的月餅,更是因香港製造而變成信心的所在。但這趟坑渠油事件出現,月餅生產商沒有明確的表明其原材料是否來自坑渠油,雖然我們不能因此質疑其生產過程,但卻令人懷疑是否生產商因龐大商機而有所隱瞞。這些都是要處理,不然很難讓人安心。
事件也令人明白,在香港開放的對外貿易體系當中,要做到零風險是絕無可能,可是如何令這個風險降低,食物安全如何得到保障,監管當局責無旁貸。如何訂出更嚴格的監管法規,讓業界和市民得到保障,當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