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釣行動委員會終領回保釣船啟豐二號,但過程中一度遭水警阻止,擾攘逾兩小時,才能成功把船開走;但當船長擬把船駛往小西灣對開海域撤網捕魚及到啟德郵輪碼頭附近收回被扣留前已撤的魚網,又再被海事處人員攔截登船要求檢查船上設施。船主羅堪就怒斥,海事處及水警自本月廿四日前後八次登船,質疑做法有政治目的。
啟豐二號自本月廿七日被扣留在西灣河水警基地,船主羅堪就指,休漁期過後,啟豐二號於本月廿四日啟航捕魚,卻遇上執法機關密集式截查,廿四至廿七日四日內先後被查七次,最後一次遭扣留船隻及拘捕兩人;早前接獲水警通知可領回啟豐二號,故昨日早上聯同船員一行十二人往取船後,擬出海往舊機場附近回收已放下的魚網,豈料警方限制只能讓三人登船,擾攘逾兩小時,啟豐二號才告出發,但不久又遭海事處截查。
他指,連日來遭多次截查,連同因被扣留而遺失的魚網,估計損失共卅萬元。他怒指:「如果你隻隻船都係咁查,我無嘢好講,依家擺明針對我隻船。」他質疑行動是政治打壓。委員會成員曾健成指,由於委員會成員忙於處理佔中事宜,暫時不會策劃登上釣魚台。
海事處回應指,處長相信啟豐二號並非純粹用作捕魚及有關用途,因此去年已拒絕允許啟豐二號離開本港水域,指示仍然生效。處方視乎實際情況和需要,派員作安全檢查,確保船隻適合航行。昨日海事處職員登上啟豐二號作安全檢查,確保船隻適合航行,經檢查後該船繼續在港內作捕魚及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