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向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等逾十人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終引火自焚,上周四遭廉政公署人員登門搜查,而涉事的工黨李卓人亦率先被「叩門」,多名涉事人士無不人心惶惶。消息指出,廉署於調查議員疑「收錢」在立法會替壹傳媒發聲的案件後,下一步將調查議員於收錢後但無申報、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案件,其中被揭發收受黎智英百萬元捐款的社民連梁國雄(長毛)將成為調查目標。
梁國雄曾在事件揭發後承認,去年曾收過黎智英五十萬元捐款,聲稱用作應付社民連及其訴訟的開支,但至於機密文件顯示黎在今年六月再向他捐出的五十萬元,則無故「神秘消失」,而兩筆捐款一直未有申報,更一直拒絕交代捐款去向。即使他所屬的社民連早前曾謂會於十數日內交代事件,但同樣「未聞樓梯響」,梁之後更避走歐洲多日,據聞今日下午返抵本港,廉署人員或會向他展開調查。
東方報業集團上月底揭發黎智英過去兩年向不同泛民政團及人士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其中五名立法會議員未有依例申報利益,部分人更公然在立法會會議上為壹傳媒「出頭」說好話,廉署接獲市民舉報後展開調查,終在上周四展開行動,指懷疑有議員收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先後掩至黎智英、其助手Mark Simon、李卓人的寓所搜查,又要求工黨秘書長郭永健提交十多項文件。消息指,廉署已搜集充分證據,包括各人的銀行戶口紀錄,月內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此外,消息指廉署亦不會放過其他涉嫌漏報利益的泛民立法會議員,機密文件顯示,黎智英曾透過助手Mark Simon,在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前夕,向民主黨涂謹申、公民黨的毛孟靜及陳淑莊,各捐款五十萬元,但三人一直否認;黎亦於去年六月捐款三十萬元予梁家傑,梁則指自己是代真普選聯盟收取。
有熟悉選舉法例的人士指出,若黎智英於選舉期間向泛民議員捐款,而有關議員未有作出申報,已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第三十八條的「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的罪行」,最高可判罰款廿萬元及監禁三年。
至於始作俑者的黎智英接受電台錄音訪問時,再次承認曾捐錢予泛民主派,但就不肯公開捐款詳情。對於被指其捐款令泛民「一身蟻」,他指捐錢是為了民主,又稱被人入侵電腦、盜取有關資料,他亦沒有辦法,亦不等於因此而要感到內疚或以後不捐款。黎昨日未有現身,記者守候其嘉道理道住所門外,見其平時所乘的專用座駕停泊在車房內。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再有人員在他的住所進行大閘工程,掛上一幅黑色大膠布,覆蓋大閘的罅縫,令外間完全看不到屋內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