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變車場 漁署官僚懶執法

「大眾踩單車郊野上,良朋共享身心舒暢」,懷舊金曲令人回味,可惜時移世易,此情不再,家陣郊野公園陷阱處處,已經冇身心舒暢呢支歌仔唱咯。

本來呢,天高氣爽係一家大細親近大自然嘅好時機,環境清幽嘅郊野公園更加係第一選擇,不過咁,現實中嘅郊野公園已經唔再係淨土,而係車水馬龍、險象環生。好似大欖郊野公園咁,其中石崗雷公田一段路,因為太多人駕車去參觀一間奶牛場,附近泊位又經常爆滿,唔少車主索性將旁邊一條禁路當「停車場」。

本報記者去現場睇過,唔夠一粒鐘已經有超過十架私家車「犯禁」長驅直入,全部唔見展示許可證,而禁路出入口因為車輛太多,足足塞咗十五分鐘。大吉利是講句,萬一禁路內發生事故,救護車被困車龍,郁不得其正,後果不堪設想。仲有吖,喺同屬大欖郊野公園嘅河背水塘,其中一段車輛禁路亦係越野單車熱點,有車輛同正衝落山嘅單車隊迎頭相遇,隨時發生意外,搞出人命,睇見都牙煙。

喂,話明係禁路,點可以冇規冇矩長驅直入。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除非獲漁護署簽發嘅許可證,並展示喺擋風玻璃上,任何人唔可以揸車進入郊野公園。可惜吖,法例形同虛設,禁路名存實亡,唔講話人車爭路搞到危機四伏,淨係汽車出入增加,造成更多人流、廢氣、垃圾及噪音,已經搞到郊野公園烏煙瘴氣。

禁路不禁,有法例等於冇法例,講到底都係因為漁護署有法不執,執法不力。嗱,署方話就話喺荃錦坳同大埔滘等禁路出入口設立咗人手檢查站,禁止無許可證車輛出入,其實得個睇字,漁護署人員連影都唔見,得塊禁止進入路牌戙喺度,稻草人都會隨風郁下喇,呢個路牌連稻草人都不如,點可能有阻嚇作用吖。

難為漁護署仲死撐,話舊年一共檢控咗一百七十六宗違規進入禁路喎。其實全港有咁多郊野公園,禁路亦唔少,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當局平均每兩日至檢控一宗,咁就叫執法?慳啲喇,淨係大欖郊野公園咋,一日違禁車輛就可能超過呢個數喇。

都係嗰句,官僚靠得住,豬乸會上樹。前幾個月之嘛,因為連場暴雨,部分遠足徑隱藏山泥傾瀉同冧樹危機,漁護署既無豎立臨時圍欄,又無豎立警告標誌,簡直靠害。計功夫茶話齋,郊野公園危機四伏,漁護署不如改名做「陷阱署」吖,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