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框架,人大已基本拍板又暫不公開,但有份參與的港區人大爭着露口風,表現興奮。興奮的不是人大的框架可以付諸實行,而是紛紛表示,自己所提意見多得其他與會者認同,比如候選人需得過半數提委提名,候選人數限制於二或三人,提委會人數要維持在千二人等;也就是政改一路走來,建制派一路倡議的框架。
意見為國家接受,表現雀躍很正常,但人大所定的是框架,政制最終還要透過特區政府提出,在立法會取得逾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方能落實;按目前形勢看來,政改框架全聽建制的,恐怕真的沒幾個泛民議員願意臨門顧全大局;幾個港區人大興奮得太早,不過是阿Q精神亢奮。
建制提意見,人大拍板,特區政府提案,如果遭立法會否決,到頭來,恐怕仍然只是白忙一場。
特首普選說了多年,去年起爭拗不斷,建制、泛民屬兩極意見,也是兩大意見,人大認同建制不足為奇,但制訂一個完全屬於建制意見的政改框架,試問有沒有考慮過如何在立法會獲得通過?政改方案過不了,特區政制原地踏步,到頭來也只能說責任全在不支持的泛民身上。
學講波佬說法,立法會表決,有兩個可能,一係過,一係不過;政改由政府提案,莫說議會有權否決議案,若說議員就更沒責任一定要讓方案通過。
不說猶自可,如果是激進的泛民議員,更會說要對選民負責,不是對政府負責;至於議員有沒有盡責,要不要負責,統統要等到下一次立會選舉才見分曉。
政改改不了,特區政治還是要繼續,泛民無可能當特首,但議員還是要當;正因如此,也只有對政改投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