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鋼琴男教師授課時不滿七歲男生犯錯,強迫對方自我按壓下體,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但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十月三日再判,以索取男生的創傷報告。另外,控方指調查後發現被告另涉兩度非禮該男生,遂控告他兩項非禮和兩項屬交替控罪的普通襲擊罪,被告昨否認控罪,獲准保釋至九月四日轉到粉嶺法院再訊,以便安排視像審訊。
被告符俊健(廿九歲)早前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在離島一個社區中心內襲擊男童X。案情指他與X上課時,X用拳擊中被告胯下位置,被告認為X犯錯,遂逼X按壓自己下體。控方昨指X事後需接受心理治療,其母亦因照顧X而未能工作,故申請向被告追討共十五萬元賠償,但裁判官建議X母循民事索償。
至於新控罪則指被告於前年十一月和去年十一月期間,在同一中心內兩度非禮X,而兩項交替控罪則指他在同時同地兩度襲擊X。
案件編號:TWCC 1501、257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