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司法覆核案 審結待判

【本報訊】香港電視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否決向該台發牌而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經過三日聆訊後於昨日審結,原訟庭法官區慶祥決定另定日期以書面判決。特首及行會一方昨繼續陳詞指出,政府就算更改政策,亦無法律責任要重返通訊局諮詢,再者,本地廣告市場亦恐怕不能支撐過多免費電視台,若最後造成電視台倒閉,會影響香港作為節目生產地的地位。

特首行會方稱指控不成立

代表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政策不同規例,政策本質上就應有彈性。至於發牌決定,是屬特首會同行會集體作出,港視方面引述個別成員的不同意見,與現在被法庭覆核的決定並無關係;而且,現在行會已將紀錄公開予港視查閱,指行會不解釋理據的指控已不成立。

余若海稱,有關決定屬特首及行會的酌情權範圍,考慮各方因素後決定只發兩牌,不等於改變了政策;而且,就算政府真的改變政策,亦無責任重新向廣管局或通訊局諮詢。他又引用顧問報告,指近年隨著互聯網流行,其他傳統媒體的廣告收入均告下跌。無綫電視由○五至○八年的廣告收益亦只是無升跌,而增加電視台數目會令觀眾更頻密轉台,對廣告收視造成損害,節目質素亦可能因惡性競爭而受影響。

余若海陳詞完畢後,由港視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作最後補充,指行會如決定採納「循多漸進」原則,應正式重寫政策文件。

案件編號: HCAL 3/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