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署牆寫大字報 無業漢罰款

【本報訊】無業漢聲稱不忿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於年初被判監,為發洩不滿,在今年二月七日下午,用藍色筆於深水埗警署外牆寫上「打倒共匪,釋放許志永」的字句,遭巡警發現拘捕。涉案五十八歲被告白曉東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罰款二千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現深感後悔,而被塗污的牆壁已清理妥當。

案件編號:KCCC 32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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