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名校男生拍裙底判感化

【本報訊】內地來港定居、並於荃灣名校讀書的中三男生,聲稱因就讀男校對性好奇,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九龍灣晴朗商場的扶手電梯處,以手機偷拍一名十五歲女生的裙底春光而被捕。涉案十八歲被告黃耀華,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接受十二個月感化令。

警誡下直認犯案

案情指,事發早上七時,穿校服的女事主途經上址時,感到右大腿被觸碰,回頭即發現被告持手機放在她的裙底處,被告隨即縮手離開,事主報警。之後兩日,警方在涉案商場發現被告將他拘捕,警誡下他直認犯案,但警方並無在其手機內找到任何相關證據。

案件編號:KTCC389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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