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教學上獲表揚的未婚小學體育男教師,兩年前與校內的小六女生疑譜「師生戀」,期間二人多次有親密行為,包括在教員室及在教師家中要女生替他口交,教師又曾吻遍女生全身,更把其陽具放在她私處外摩擦。兩人分手後,女生母親因發現兩人之間附有香蕉圖案的異常手機短訊,而揭發事件。被捕教師被控四項非禮罪,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昨判刑時嚴斥他,利用教師身份取得女生信任後肆意非禮,法庭必須判以阻嚇刑罰,遂將他重囚四年半。
卅七歲被告黃學文,無案底,被控在一二年十一月至去年五月間,兩度在其當時任教的上水某小學及兩度在其上水家中,非禮當時只有十二、十三歲的女事主X。辯方求情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並無性癖好,毋須接受心理輔導;又呈上被告未婚妻、家人、學生及教友的求情信,他們均讚揚被告關心學生學業,又撥出公餘時間指導學生。被告更曾於○五年獲當時的教統局局長簽發證書,表揚他熱心教學。辯方透露,事主在事件中因受騙而覺得不開心,但沒有導致她長遠的情緒問題,亦不影響她日後結識異性。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教師,卻多次非禮自己所教、年僅十二歲的學生,案情非常嚴重。法官特別指出,事主在作供期間,表明被告是教師「權力很大」,因此才聽從被告說話;加上被告曾聲稱會娶事主,令他輕易獲得事主信任,繼而大肆非禮。法官指,法庭有責任保護容易信賴他人的兒童,令他們免受壞人侵犯,故必須嚴懲被告。
案情指,被告在事發期間,聲稱「好愛」X,又稱會等她長大後娶她,並透過WhatsApp發送「心心」圖案給她,令她「無意中鍾意咗佢」。兩人並趁練波時間或周六,於校內作出親密的「攬錫」行為,X亦曾多次上門被告家替對方口交。去年三月某天,被告抱X到床上,在二人脫光衣服下被告吻遍X全身,更要求把陽具放入她私處,X拒絕,但被告仍在她私處外摩擦。至今年二月,X母發現她手機有可疑訊息,包括「我搵日上嚟幫你(句後附有香蕉圖案)」,追問下X和盤托出事件。
案件編號:DCCC 24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