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佔領中環」搞手,其中二人是學者,但學術水平卻惹人質疑。單是「符合國際標準普選」一詞,已令人摸不着頭腦,皆因如斯標準根本不存在。所指不過是「人人政治權利平等的普選」,即不只選舉權平等,提名權亦要平等;不得把提名權局限於一小撮人,由他們篩選候選人後,才供市民大眾普選。
上述理念十分簡單,學者何不清晰表達?也許,有人認為在香港爭取「平等」是禁忌,因「平等」與「共產」同義,有均分財富之意。「佔中」搞「抗共」,豈能使用可被誤為「共產」的詞語來形容爭取目標?也許這就是不倫不類的「符合國際標準普選」一詞被廣泛使用的原因。
其實,「一國兩制」從來都不符國際標準。國際標準是一國一制,所以「共產主義特別行政區」不可能在美國國土出現,「資本主義特別行政區」亦不可能在古巴境內出現。從相反角度看,「一國兩制」由中國始創,至今仍只此一家,故制度的「中國標準」就是「國際標準」!而從此角度看,香港如何普選行政長官,亦須跟從此制度的獨一無二「國際標準」,即「中國標準」是也,並無其他國際標準可供套用。
梁振英借「佔中」所謂「符合國際標準普選」謬誤反駁:若按國際標準辦事,擁有居港權的外籍人士將失去投票權;香港須上繳稅款予中央。但如此反駁明顯是「雞同鴨講」,全無意義。因「佔中」及其追隨者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不管是否詞不達意,心中一句仍是:「抗共、抗共、抗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