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要法治 憑甚麼?

內地的法制不彰,冤假錯案也就特別多,沒有專業、獨立、公正的司法,老百姓靠「上訪」,也只能是吃盡苦頭!像六年裏為申訴耗盡家產、因上訪兩度被關進精神病院的遼寧豬販劉剛,二審撤訴獲賠四十萬元,雙方和解,劉剛無奈的說:實在沒精力再告下去了,最起碼我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了。沒有公平公正的法制,老百姓動輒「尋釁滋事」、被屈「精神病」而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的事,並非甚麼「新聞」。

有人指出,自上年周強就任最高法院院長後,這位作為為數不多有法律教育背景的最高法院院長之一,百姓確曾對其寄予厚望。媒體稱自周強上任第十一天,浙江省高院經過再審,宣布因涉嫌一起姦殺案,被羈押近十年的張高平、張輝叔姪無罪。此後,幾乎以每個月一起的節奏,平反社會關注度很高的冤假錯案。

平反冤假錯案無疑獲得民間的稱譽,然而,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個不再製造冤假錯案的司法環境,這條路看來還很長,要了解真實的司法世界,讓改革不會異化,不會變成做騷,那要看十八屆四中全會有沒有魄力與決心,落實深化的法制改革。

官媒刊文紀念鄧小平誕辰,特別強調「要法制、不要人治」;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和「市場」成為兩大關鍵詞,鄧小平一早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這道理人人懂得,問題是,經濟上去了,司法體系的公信力卻持續下降,尤其是「強拆」與「城管」的負面影響深入民心。

要使百姓「不必像哨兵那樣兩眼不停地四處巡視,而是要能使他們經常無憂無慮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司法獨立與問責的清晰相信是邁出正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