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襲退休警消防員脫罪

消防隊目在紀律人員會所泳池游水時,與退休警爭位游水起爭執,並涉嫌按對方的頭落水數次兼打頭抓背,事後被控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審訊。兩人由泳池鬥到法庭,作供時各自「認叻」,聲稱當時游得快過對方,退休警指消防出手「好狠」,但消防否認有打過退休警。裁判官裁決時表明不相信消防的自辯版本,但鑑於退休警所述傷勢與驗傷報告不符,案件又欠缺其他佐證,最終裁定消防罪名不成立。退休警聞判後則在庭外說:「公道自在人心﹗」

四十七歲被告陳振強八八年加入消防處,現為消防隊目,而六十五歲事主姚成則是退休警員,二人均是跑馬地掃桿埔紀律人員體育及康樂會泳池的常客,但並不認識。

事主稱以自由式自保

事發於四月十八日下午一時半,姚供稱自己在泳池來回游泳時,見被告一直在他後面「呯拎嘭冷」地游自由式,動作誇張,似一直想越過他但不成功,未幾被告在池中截停姚說:「唔好游咁中間。」姚指當時自己一直靠左游故無理會被告。

姚其後以背泳游向淺水區時,感覺被告想從後粗暴超越,遂改游自由式自保。豈料被告早一步到池邊,並站在水中等姚,待姚一到,被告即用雙手按姚的頭入水及向姚打頭抓背等,姚的頸更被推至銅線處幾乎窒息,連泳帽也被打甩。姚指被告出手「好狠」,姚被打到無法呼救,幸有救生員大叫「唔好打」,被告才停手。

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稱,他當時好意提醒常在中間「慢游」的姚說:「唔好游中間整親人」,惟姚卻回應:「你有你游,我有我游」。被告指自己六至七次游過事主,其中一次當他游經姚身旁時,突遭事主大力用手拍打心口致「失咗重心飲咗啖水」。當二人游抵池邊時,被告推了姚一下問:「咩事呀?」但姚卻很激動的手舞足蹈指被告打他,被告遂按着姚的肩膊防止大家受傷,直至救生員前來將二人分開。

驗傷報告與說法不符

裁判官表示,法庭不會猜測控方何以不傳召有份分開兩人的兩名救生員作證,但因無其他人證,而驗傷報告稱姚只有背部一處明顯抓痕,與姚稱身體多處被打受傷的說法不符,雖然被告並無說出全部事實,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只能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ESCC 26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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