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離台 遭充公22萬現鈔

港人攜三十萬港元現金由台灣出境,雖然知道要申報,但不懂得申報手續要在接受安檢前完成,當他接受安檢時被發現身上攜有大筆現金,執法人員依法將「超額」的廿二萬港元全數沒收。事主強調無意瞞報,只是步驟先後問題,遭充公廿多萬元感非常冤屈,批評台當局「形同搶劫旅客」。台灣財政部關務署稱會「審慎研酌並妥適處理」此個案,但指旅客攜帶超過等值一萬美元外幣出入境必須申報,出境申報應在安檢前完成,否則扣起超額現金,並無酌情權。

三十歲李姓港人從事鐘錶零件生意,每隔數月便會攜帶大額現金到台灣辦貨,每次入境都主動申報及獲放行。本月一日,他從台北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台灣,申報攜帶卅二萬港元現金,順利入境,但此行未能成功辦貨,翌日在同一機場出境時,仍攜有三十萬港元現金。

事主入境時曾申報

李說是有意識要申報,預算辦好登機手續後,出境時就會向當局申報,出境安檢時,台灣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人員,在X光檢查下發現其隨身側孭袋內藏大量現金,於是將他截停,並轉交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雖然李已再三解釋正在尋找關務人員申報,但沒獲理會,最終只獲退還七萬九千港元(等同一萬美元)給他,餘下廿二萬一千元全數沒收並封存。

突然被沒收廿二萬港元令李不服,提出抗議卻未獲理會,關員沒收金錢後就着他離開,他只有無奈返港。李重申入境時已申報,無理由出境不申報,而台灣移民局護照檢查櫃位明明在安檢位置後方,自己當時根本未出境,怒斥台灣當局做法不合理,執法粗糙,回港後已隨即向財政部及內政部等投訴:「啲錢係我嘅,我梗係想攞番!」

台方稱將「審慎研酌」

台灣關務署台北關回覆本報指,「將洽詢相關單位審慎研酌並妥適處理」李的個案,但指出海關辦理外幣申報及退稅服務枱,設於桃園機場出境大廳,即各航空公司旅客辦登機手續櫃台同一大廳,在安檢位置之前,若出境旅客未於該服務枱登記,亦「未於安檢前向安檢人員提出口頭申報」,安檢隊發現超額外幣時就會通報關務署,關務署須依規定把超額外幣「暫扣候處」,並無「行政裁量權」。

機場標示被指欠清晰

不過李先生仍感不滿,認為桃園機場內服務枱位置指示不明顯,自己無必要瞞報,因為申報後能全數攜出境,批評台灣當局「好陰濕」,被奪走廿多萬現金「好冤屈」。對此,台灣關務署指桃園機場出境大廳、扶手電梯旁均有明顯標示服務枱位置,出境大廳等多處亦有電子屏幕廿四小時播放超額現金的申報規定。

記者盧怡安、陳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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