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協助聽障人士的志願團體「龍耳」創辦人李鸝,在一間社企內與女下屬因工作問題爭執,期間李涉將檔案夾拍向辦公桌,導致下屬耳朵刺痛,並再將檔案夾擲向下屬,下屬用左手擋格,留下紅痕。李鸝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早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指信納控方證人口供,裁定被告罪成,判罰款一千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鸝(卅四歲)成立非牟利組織「龍耳」,支援聽障人士,對社會有重大貢獻,本案屬單一事件,希望可罰款處理。報稱經理的被告,被控於今年五月廿三日,在彌敦道有利大廈的香港植麗素國際美容集團內,襲擊事主鄭毅敏。被告散庭後表示,會與律師商討,再決定是否上訴。
案件編號:KCCC 236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