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師涉打學生 14巴摑九歲童

在九龍塘官立小學任教的男教師,在禮堂帶領學生綵排話劇時,疑不滿其中的一名九歲男生搗亂而涉嫌向對方動粗,包括腳踢男生腹部致令他「飛開」,再揪着男生衣領,拉起他後自轉再將他摔落地;之後教師又帶男生到後台狠狠地連摑他十四巴,因而惹上官非。教師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疑化身「十四巴教師」的被告張錦輝(四十歲),被控在今年四月七日於九龍塘官立小學的禮堂內襲擊九歲男事主。事主案發時讀小四,被告是其班主任。

控方昨播出事主向警方錄影的會面影帶,事主指當時到禮堂綵排話劇,見有物件跌在舞台地上,遂上台幫忙執拾,但被告卻指他搗亂,並踢向當時跪在地上的他,令他由舞台邊「飛」至舞台中間。被告隨後揪着他衣領在原地轉一圈後將他摔在地上。被告又帶事主到後台,邊摑事主邊要他道歉,事主為令被告停手而屈從道歉,被告最終讓他離開。

事主又指被告用雙手共摑了他十多下,令其左耳背擦傷流血,右腹亦感疼痛;他補充指被告共摑了他十四巴,維時五分鐘。由於他受襲後哭泣,被下一堂的教師看見而查問,他和盤托出事件後,該教師帶他到醫療室休息,又通知副校長。事主家人得悉事件後報警。事主續指,被告事後曾寫信給他,解釋因着緊比賽才打他,但他已撕爛信件。

同學前被責覺得好醜

之後辯方盤問事主,他指被告踢他時「好大力好痛」,但他承認其右腹未有因此有瘀傷或腫,只是「紅了一片」。事主又指,他被帶到後台後,曾有兩名同學窺看,目擊到被告掌摑他,之後兩同學因遭被告責罵而行開。辯方則指,該兩同學窺看期間同時配上「啪啪」聲,事主指最初一至兩次的被告掌摑當時是同學的「配音聲」,惟之後全是真的掌摑聲。事主又承認,在同學面前被責罵令他覺得好醜;辯方追問他是否因此而哭泣,他否認哭泣,只是流眼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19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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