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替男死者霍禮池進行解剖的法醫高永富作供講解其解剖報告時,庭上亦呈上男死者被解剖時的照片。庭上所見,其中一張是男死者的臉部大特寫,見到男死者雙眼張開,臉上有多處傷疤。
高表示,男死者身上有一百一十七處傷口,當中包括有刺傷、割傷及擦傷等,其中頭部有廿四個傷口、頸有七個、其餘分布於手、腳、胸、背及肩膀等;並且傷及皮膚、肌肉、胸腔、肺部及腎臟,且有肋骨裂傷。死因是身軀受約百處刺傷及割傷,加上右腋下被刺傷,傷及主血管導致大量出血及呼吸衰竭。高醫生指男死者頭骨並無骨折,但有刺傷痕迹,前臂及手部的刀傷及擦傷,估計是遇襲時因抵擋攻擊所致。
曾救治女事主Fok Irene G的屯門醫院外科部副顧問醫生陳晨則供稱,女事主於遇襲後凌晨時分送院,她左背有四處遭插入的傷勢,最深處達十厘米,他認為行兇者需以很大力度及使用尖物才能做到。其中一處傷及肺部,令一百毫升血液流入她胸腔,若不及時醫治,有可能導致低血壓甚至喪命。女事主的頭骨亦遭金屬碎片插至破裂,幸好頭骨無被刺穿,否則會傷及腦部,惟女事主當時亦需進入深切治療部治理。另外,由於她臉部有裂傷,需接受外科整形手術跟進,而她亦有抑鬱徵狀,現時仍需由精神科醫生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