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何謂國際標準

泛民議員簽署政改承諾書,表明若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便會否決方案。政改問題討論至今,似乎已經成為方案是真是假的爭論,而決定準則就是經常提及的國際標準。那甚麼是國際標準,其中所指的內涵又是甚麼呢?其實在選舉制度上,究竟有沒有國際標準呢?

本年三月份,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舉行了一個相關的研討會,與會的多國專家擬出了五項指導原則,很值得參考。可是從中,我們還是無法準確說清楚具體的標準是甚麼,因為會議成果主要還只是定出了一些大方向。追溯根源,我們進一步研讀《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第二十五條,關於普選的原則內容,其中最核心的用字,應該是對平等的要求。事實上,只有做到人人平等,選舉才有可能做到公平、公正。

可是平等還是很抽象的概念,應該如何落到實處?筆者認為,選舉制度是有國際標準的。這些標準必須是具體、可操作、可量度評核的,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通過實踐、比較和各國驗證而成為國際認同的標準。一些務虛的口號,對我們設計制度幫助也不大。以平等作為基礎,結合該條文內容、歷史實踐和政治學研究成果,真正普及、具操作性和可科學評核的國際標準,應該包括以下幾項:

一、秘密投票,讓各人可以完全自由地表達意向和作出選擇;二、各票價值和效力相同;三、各人擁有的票數相等,例如一人一票甚或每人兩票;四、投票前不可能預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