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霍立賢在會面錄影中向警方透露,整個「行刺」父母的行動,他在半年前開始構思,更於案發前兩周與友人陳明天商討,作出具體計劃及準備。他又稱陳的雙手「能量很大」,故以陳作為棋子「借刀」殺害自己父母。被告表示除預備好菜刀、手套等物及研究「行刺方法」外,他更擔任師傅,向陳傳授一套劍術以便行刺之用。
被告向警方坦認是案中主謀,整個「行刺行動」、當中的動作及具體細節均是他深思熟慮計劃得來,更曾研究父母的睡姿以令行刺順利。被告表示案發前兩周找陳透露計劃,陳當時表示:「自己都想有個不平凡人生」,陳稱希望完成此計劃後有錢供養母親,若事敗便有可能自殺,陳又指:「如果做,我可以做得特別狠、不近人情!」陳最終決定參與。
之後二人商談「行刺」細節,被告表示,曾教過陳要用右手反手握刀、刀鋒向外並打橫出刀,因此舉可切開喉嚨;被告又特別教授陳一套劍術,又教陳握刀及實戰技巧。被告透露是在中三、四時於校內認識陳,他認為陳的雙手「能量好大」,陳曾多次在校內示範以尾指劈斷一排鉛筆。
被告續指,為令行刺更順暢,案發當日亦作出多項部署,包括特別配備家中大閘的鎖匙予陳、購買兩對手套以免留下指模。被告又先在家中天台準備好兩把菜刀、刀套、更換的衣服及毛巾等,放在黑色公文袋內讓陳領取;並預先教導陳進入他家的路線,及相約以「打電話」作暗號,以便陳通知他已到達,被告行兇時亦特意脫下眼鏡以免被血漬濺到。被告表示最初進入睡房時發現父親的睡姿不方便行刺,故二人折返客廳等半小時。
另外,警員鄧志佳則供稱,警方帶被告回家進行案情重組,惟被告在錄影後休息期間突然情緒失控,大叫大喊,並把頭「撼」向木櫃,四名警員為控制他情緒遂將他按下,但被告卻大叫:「唔好打我、唔好打我!」鄧當時亦感突然,警方最終決定將被告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