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先發制人 以暴易暴

平民擁槍枝,目的是保衞家園,老美認為這是人權所在,因為每個人都有權自衞,比如家園有人闖入,報警來不及,最好便是提槍反擊。

不過,槍是死的,人心卻難測,除可用來自衞,更可以用來攻擊,襲擊手無寸鐵者的槍擊案,老美見得少嗎?所謂人權,就成了一道賦予跟保障的命題,人人擁槍自重,到頭來提高了所有人遇襲的危險性,賦予公民自衞的權利,同時剝削了每個公民受保障的權利。

美國又有白人警察開槍打死黑人青年,事發社區連日來有人示威。人人都有槍,自然會對執勤警員帶來心理威脅,早有先發制人的心理準備。問題是,為甚麼總是白人打死黑人青年,卻鮮有黑人警察打死白人青年?重點便不只是警察濫權,而是膚色問題。

情況就與電影《撞車》(Crash)描述的差不多,這齣戲當年在奧斯卡還贏過李安的《斷背山》。黑人給白人帶來威脅,不是存在於老美的價值觀裏頭,而是在現實生活中;也就是為甚麼選總統,老美可以選個奧巴馬出來,但在陰暗的角落裏,總有白人開槍打死黑人。老美在安全的環境下可以有很崇高的大道理:一旦感受到威脅,有理無理都先發制人。

這不僅是生活裏頭的生存之道,老美在國際關係上更是如此,先動手之外,更慣用優勢武力達成目的,說白了就是以暴易暴。就像應付今次示威,警方嚴陣以待,拿出來的裝備極其軍事化,像對付恐怖分子多過示威者。傳媒便揶揄,警方把社區的街道當成戰場。

先發制人,以暴易暴,老美平等得很,不只在國際間如此,實際國內人人如此,每個人都是別人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