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港漂」在網上討論區「晒學生證」以博取信任賺「外快」,涉走私化妝品、名牌手袋等,有自稱是香港一間大學研究生「晒證」協助代購,二百元以下貨品收十元,二百至四百元貨品收十五元;奶粉收三十五元一罐;蘋果電腦收一百五十元一台。
在港內地畢業生聯合會主席耿春亞表示,如循合法途徑幫親友購物並無問題,惟持學生簽證來港受聘用運水貨,則涉嫌違反逗留條件,他呼籲「港漂生」應多學習香港法治及規矩。持學生簽證入港帶運水貨屬刑事罪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果係以學生身份逗留香港,但營運水貨生意,已經違反簽證條件,一旦被捕,要即時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