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購為名逃避內地關稅,需負上刑責。內地法律界人士指,如帶需打稅的貨品回內地,並非自用或贈予親友,而是牟利,有可能涉及走私。
「來往兩地帶貨,有機會觸及走私,如數量不足,仍在海關行政處理階段,就可罰款了事,但超出海關總署規定的數額,則涉及犯罪。」內地律師陳志榮續稱,倘商戶及代購者明知要付關稅,而刻意去改包裝逃稅,內地海關如有足夠證據及根據逃稅的嚴重程度,可向商戶及代購者追討稅收,嚴重違規者更需共同負上刑責。他勸市民切勿貪小便宜,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