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港漂 秘撈 水客 入侵大學

「港漂」來港攻讀大學,但有人趁機大賺外快。本報發現,不少「港漂」以大學職員及大學生身份「秘撈」,大搞代購及轉運生意。有自稱現職大學職員的「港漂」,招攬「港漂」學生組織「大學物流鏈」,提供運送服務;亦有人公然以大學辦公室作為中轉站,協助運貨到內地,更標榜可協助逃避內地關稅。入境處發言人指,聘用持學生簽證的學生從事未經入境處許可的兼職,即屬違法,可處監禁及罰款。內地律師警告,私運需繳交關稅的物品到境內,商戶及代購者均需負上刑責。

近日在內地網站及社交平台,出現一批以「深港大學物流」作招徠的物流服務宣傳,以港漂學生為目標,提供轉運服務。記者以客戶身份在內地訂購文儀用品,委託該網站轉運到港,成功接觸其中一間「物流公司」,該公司負責人王先生年約二十多歲,操普通話,自稱是本港一間大學經濟系研究助理。

承包制運作 多勞多得

王聲稱物流公司由他們數名港漂畢業生經營,客戶以港漂大學生為主。王直言,由於人手十分緊張,現時已在網站刊登聘請啟事,聘請不同大學的港漂學生及職員兼職及「秘撈」,藉此組成「大學物流鏈」,更建議佯裝客戶的記者介紹港漂同學加入。「最好每間大學至少有一個我們的人,現時尚有兩三間大學未有人,請到足夠人手,以後交收貨物就方便得多。」

港漂學生更可以承包制負責校內的運送。「香港某幾間大學我們都找到學生承包,總之大學內所有生意都由他們負責運送。」王表示學生亦可選擇斷件計,每公斤貨品可獲三元酬勞,多勞多得。

「現時我利用朋友九龍塘寓所做倉庫,我打算每日搵貨車將貨件送往各大學,交給受僱學生,再由他們分發。」收費上,他聲稱較一般集運便宜及方便,在各大學領取,首公斤十多元,以後每公斤七元;送到指定港鐵站則每公斤三十二元。「高峰期我們有一千個客戶,不過很多『港漂生』畢業就走,要再找新客源。」

職員濫權 大學內收貨

另外,有網民近日在網上討論區表示,懷疑有港漂的一間大學職員濫用職權,用辦公室作為中轉貨倉。記者佯裝顧客相約對方在該間大學商談細節。陳小姐(化名)年約三十歲,操帶有口音的廣東話,「我在內地來港讀博士,依家做研究助理,來了香港差不多七年。」她承認會以辦公室地址代收貨,運送內地賺「外快」。

陳小姐更鬼祟帶領記者參觀辦公室「貨倉」,「我隔籬位同事經常不在辦公室,所以我用佢個位擺嘢。」當日座位上亦擺放了幾個疑似轉運用的包裝盒,她悄聲說,「同事唔知我秘撈,所以每次最多二十件,收費二千元人民幣,包晒所有包裝、存倉、運費。你亦可以運貨落我辦公室,自己拎返內地。」

傾談期間,陳不時以專家口脗教導避稅竅門,對成衣出入口尤為熟悉。「歐洲直接運往內地,稅率高好多,如果先運來香港,重新包裝轉運內地,就可以避稅。」

理大稱已設小組調查

根據《入境條例》,以學生身份逗留香港的人士從事未經入境處處長許可的工作、或開辦或參與未經許可的業務,即屬違反逗留條件。一經定罪,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記者稍後表明身份致電王先生,對方謂對聘用港漂學生違法並不知情,表明日後只會聘用本地學生或有工作簽證人士,確保一切程序符合香港法例。至於陳小姐則拒絕回應。

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浸會大學、嶺南大學、科技大學、香港大學及教育學院回覆指,暫未發現有職員或學生使用學校資源從事商業活動,理大則表示已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跟進。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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