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病理錯誤可害死人

病理化驗出錯,嚴重程度等同終審法院判錯案,隨時奪去病人健康和性命;因其他專科醫生拿着病理化驗報告,等同拿着終審法院判詞按判決辦事,及至得悉判錯或已太遲。

若病理報告錯誤指病人患癌,外科醫生或很快把報告指有癌細胞的器官摘除,再送病理化驗,若那時才發現沒癌細胞已太遲,器官已被摘除,無法放回去。

若病理報告錯誤指病人沒患癌,外科醫生因而沒把患癌器官及時摘除,耽誤而導致癌細胞轉移至其他器官,本可治愈之症成不治之症。因此,聯合醫院必須嚴肅處理今次連串病理化驗錯誤。

該院恒常抽查病理化驗報告,發現三份由同一醫生簽發的報告「有偏差」,即時暫停該醫生獨立簽發報告職務;並派出四名資深病理科醫生翻查其簽發的二千一百多份報告,共揪出問題報告一百一十八份。其中十七份是診斷錯誤,其餘屬錯寫醫學名詞等輕微錯誤。診斷錯誤的十七份報告,其中兩名病人須作補救檢查或治療。

病理科專科醫生須經至少六年專科訓練,通過兩次專科醫學院考試,才能成為該科「合格」的專科醫生。連同醫學院五年醫科課程及一年實習,至少須經十二年訓練及通過無數考試,故涉案醫生連串嚴重錯誤,甚至連醫學名詞也用錯,確實意料之外。究竟錯誤是出於個人問題,包括該醫生身心健康,還是醫院或醫管局獨有的制度問題,必須查明。再進一步,或須探究是否目下社會氛圍令年輕一代,包括精英如醫生,水平每況愈下,一代不如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