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查許三年 揭關雄生涉案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案,昨在高院續審。廉署高級調查員羅貝雯作供透露,○五年六月一張來自東亞銀行的三百萬元支票存入了許仕仁的公司戶口,許之後用該筆錢每月繳交禮頓山十六萬元租金。羅未有披露付款人身份,但確認這人與本案毫無關聯。另羅從銀行取得資料,顯示許曾用一張關雄生公司的聘用信到銀行申請貸款。

控方一直指控郭炳江曾透過陳鉅源及關雄生給予許仕仁四百八十萬元,用以繳交許上任司長後仍住在禮頓山的租金。不過,陳鉅源一方昨盤問羅貝雯時卻指出,廉署於一一年十一月查出許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戶口,曾於○五年六月廿一日接受一張三百萬元東亞銀行的支票存款,而許上任司長後,就用這筆錢繳交禮頓山租金;廉署對這張支票的來源起疑,更懷疑是許與新地或郭氏家族間的賄賂安排。

羅貝雯回應時承認,廉署因此而獲法庭授權深入調查,之後雖查出付款人,但確認與新地及郭氏毫無關聯,亦不涉本案的任何指控。羅未有透露付款人身份,但透露廉署人員曾向此人調查。羅並同意這筆錢於○六年底用罄之後,許再從他在東亞銀行取得的一千萬元信貸額中,分兩次透支共四百萬元存入德福的戶口,用以繳付之後的租金。

關為股東 產品包括「酒筲箕」

廉署由○八年起調查許仕仁,但許的童年好友、本案第五被告關雄生,卻要到調查三年之後才被發現涉案。羅貝雯稱,在一一年十二月,她與同僚正追查許的財務轇轕時,發現有一間群策發展在○五年六月廿七至卅日,即許就任政務司司長前不足一星期,向許的戶口存入五張支票,總額七百七十萬元,上司遂指派她跟進。之後個多月,她與同僚曾多次上群策的寫字樓,與其股東關雄生及其他股東面談,調查並發現,群策的業務為生產銷售健康食品,產品包括解酒丸「酒筲箕」。

每年營業額0.5%作許報酬

此外,廉署在許在銀行檔案中,發現群策於○八年十二月與許簽訂合約,以年薪一百五十萬元聘請許擔任商業顧問,而許更可從公司每年營業額中,抽百分之零點五作報酬。至一二年三月初,廉署再發現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於○七年將一百五十多萬美元,存入新加坡公司Wedingley Ltd.後,輾轉轉到關雄生名下。廉署在掌握此線索後,終在三月十九日將陳關兩人拘捕。許仕仁及郭炳江郭炳聯兄弟,則在廿九日被捕。

案件編號: HCCC 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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