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審處昨原定處理合共十位《晨報》前員工的申索,其中一人缺席,需押後至九月十七日再訊。被告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繼續缺席審訊,審裁官確認其餘九名申索人的資料及了解案情後,便裁定各人申索成功。
副總裁追12萬代通知金
該批員工先後於今年一月至四月陸續入職,至五月十二日接獲停薪留職通知,同月三十日獲資方通知因未能覓得新投資者注資經營,結束營運。由於各員工僅獲支薪至五月五日,故入稟追討停薪留職前共七個工作天的欠薪、及七天或一個月代通知金,其中主要負責資訊科技業務的副總裁追討金額更超逾十萬,單是代通知金已高達十二萬元,其餘申索人的追討金額則未有於庭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