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周永康案件教訓 權力制衡最重要

周永康的案件,究竟是貪污錢財、生活腐化,還是招降納叛,準備篡黨奪權?

案件還沒有開始審查,現在還不好說。證之於過去三個政治局委員陳希同、陳良宇和薄熙來被揪下台獲罪,都是貪腐問題定案。這些政治局委員級的高官,如果因為一點錢財而被揪出,恐怕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

反黨難逃政治罪名

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法庭審理結果是貪污共值五十多萬人民幣;薄熙來揭出的貪腐銀碼多一點,也就是二千五百萬;周永康的貪腐數字恐怕會更多一些,現在正在審查之中,有待公布。

在改革開放以前,在毛澤東掌權時期,被揪出的大官,定罪都是政治性的。最早下台的高崗、饒漱石,高崗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饒漱石是中央華東局第一書記。一九五四年被揪出時,稱為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既然反黨,自然是政治性質的了。

一九五九年廬山會議上被指為反黨聯盟的頭目彭德懷,還被扣上「裏通外國」的罪名。至於「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劉少奇,是中共中央的副主席、國家主席,迫害他的罪名是「叛徒、內奸、工賊」。後來連「最親密戰友」、「毛主席的接班人」林彪,竟然叛逃摔死在外蒙古,更是十惡不赦的政治叛徒了。

為甚麼在過去被打下來的高級幹部,個個都是有政治上的罪名,而今天揪出的大中老虎,都沒有以政治罪名入罪呢?

過去是以階級鬥爭為綱,毛澤東說階級鬥爭要天天講、月月講。一切黨內鬥爭都要引申到階級鬥爭上去,反對他的便是階級敵人。誰同情這些毛澤東看不順眼的,都可能變成敵我矛盾。加上毛澤東的神化已達登峰造極,他的話是一句頂一萬句。誰能表示懷疑,說個「不」字呢?

今天的情況顯然不同,廣大群眾已經厭惡了政治鬥爭,因為現代史上太多顛倒是非的黨內鬥爭了。但貪腐行為的普通性,貪腐數字的巨大,已經超過人們能夠容忍的地步,打老虎成為大快人心的好事。反貪腐者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打下一個薄熙來,公眾叫好,現在再揪出一個周永康,人們更加拍手稱快。

打虎過程切忌鹵莽

當年政治局委員陳希同,被拉下台並被判刑,名義上是以貪腐罪名定罪。但據知情人士透露,陳希同在八九年六四政治風波中,自恃曾立有汗馬功勞,並不服空降北京新領導,大概因此被定罪。

薄熙來案則顯然涉及篡黨奪權,但終於以貪污腐化結案。因為黨內高層特別元老級的高層未有共識。徹底清查,牽涉太大。

薄熙來一夥是如何結幫準備奪權的?還有甚麼人和他糾結在一起?再查下去,手尾甚長。

在當前來說,穩定還是需要的。打虎過程,還是要眼觀四方,步伐穩健,切忌鹵莽行事。因此,到現在為止,打虎行動還是暫時不往「政治陰謀」上掛。

周永康在退下來之前,掌握了公檢法的大權。由於中國黨內制度是公安、檢察、司法三權由一個人掌管,而不是互相制衡,互相監督。掌管這個大權的人一旦腐敗,就可能極度腐敗。而且專政權力全在他手,誰敢發難,將死無葬身之地。周永康所以能肆無忌憚,就是他的權力特大。如果再拉幫結派,那是極可能有「政變」的危險。

十八大以後,公檢法的領導,似乎降了一級。我認為這還不夠,應該提升檢察和獨立審判的權力,使魍魎魈魕,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