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天命辦公室縱火判監 男子出獄又涉恐嚇

【本報訊】聲稱誤信玄學家楊天命之言以致「痛失千七萬兼妻離子散」的男商人樂維,去年因在楊的辦公室縱火而被判監二年四個月,今年七月他甫出獄翌日,即涉嫌派人送信到楊的辦公室,信中有「自掘墳墓,必遭天譴」等恐嚇字句,而再度被捕。被告昨解往東區法院提訊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他申請保釋時強調只想揭穿楊的「害人呃人」真面目,聲稱無意加害對方。惟裁判官認為被告明顯對楊心懷怨恨,加上出獄不久再犯,擔心他會再騷擾楊,遂駁回其保釋申請。

申請保釋被拒

無業被告樂維(四十二歲),被控在七月卅一日於銅鑼灣謝斐道的維安商業大廈廿三樓,威脅事主姚偉豪(楊天命原名)會使對方身體受損,意圖使對方受驚。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收押至下月卅日再提訊,期間控方會進行指模檢驗及繼續追查「送信人」的下落。無聘律師的被告在庭上自行陳詞,指他因過分迷信楊天命,被害得「痛失千七萬兼妻離子散」;他又自稱擁有可揭穿楊「害人呃人」的錄音帶,是次致函只想與楊求和,否則便公開該錄音帶,而信中提及的「自掘墳墓、名譽掃地、道德淪亡、必遭天譴」等字眼,只是講述楊自招的結果,並否認自己有恐嚇意圖。

被告又指稱後日是兒子的生辰,想獲保釋可以親身跟兒子說聲「生日快樂」。法庭最終否決其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75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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