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涉政治黑金醜聞,發展下來,愈來愈似當年程介南事件的翻版──涉收受黑金政客愈加否認,便愈多新資料曝光,直至政客否認無從,廉署介入調查為止。
最初曝光只是收受黑金政客名單,以及一些非名單上人人有份的收據;但當政客以為沒收據指證他們,便強硬否認,怎料轉個頭來,便有他們名字的獻金電郵公諸於世,電郵上還有完全脗合、卻鮮為人知人士的名字,例如政客助理等,完全符合真實處境,故可信性極高!
若廉署遲遲不決定介入,幾可肯定將有更多證據確鑿資料曝光,屆時在強大輿論力量推動下,廉署再沒可能不調查呢!也許,在社會極端分化下,廉署查或不查皆受指摘,雖已掌握初步事實,亦惟有耐心等候輿論較一面倒要求調查時機,方正式宣布向一干人等採取行動。
若廉署正式展開調查,身份不明的「爆料人」可透過法律代表跟該署討價還價,商討如何更好協助調查,例如提供更多犯罪證據,並證明有關資料真實可信;必要時在法庭作供,講解如何獲得各項罪證,藉此說服法庭證據真實無訛。若被控人士全部拒絕合作,「爆料人」現身說法,或成入罪與否關鍵。
若「爆料人」是透過非法行為如網襲獲得資料,其所得資料可否作呈堂證供、可否充當特赦證人、如何確保其人身安全等,廉署必須深思熟慮。
黎智英一直以《蘋果日報》為私器,若今次成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相信是多年來不少敢怒不敢言市民額手稱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