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特首普選,泛民跟政府無共識。說白了,泛民求無篩選的普選,政府求任命出來的特首有認受性。政治有分歧,兩方又都各有所求,方法便離不開威逼利誘。
比如政府不接納公民提名,泛民便撐佔中,政府自然覺得被要挾。可換作泛民,政府說是推動普選,底線卻呼之欲出,只限提委會提名,提名門檻由原來的八分之一選委提名,跳升至過二分之一提委認准,擺明不受泛民玩。這種「有商有量」,其實也是只有威逼,沒有利誘,只見大棒子,不見胡蘿蔔。
大棒子政治,無得商量,寧願對着幹,也不要搞協商,不聽話就要教訓。但政府不見得沒有胡蘿蔔賣,比如說今回政改不是終極方案,那下一回要待何時?官員既然說得出,就不該籠統說,要說得明確。又如提委會提名門檻,沒更寬鬆而更提高,逾二分之一提名,的確令泛民沮喪。除了特首,立法會普選也可以是一根胡蘿蔔,如果泛民接受了政府想要的特首普選,立法會會否廢除功能組別,進行全面直選呢?政治協商,沒有一方可以全贏,有得自然有失,有大棒子更要有胡蘿蔔。
民意,甚至是塑造出來的民意,有時有助政策推動,但國情不同就不是普世價值,始終拗不過道理。泛民本來組織鬆散,激進泛民更未必是絕大多數,何必用大棒子一棍子打死,把所有泛民都趕進激進派系?壓力愈大,反抗力就愈大,在大棒子之下,泛民更可能緊密起來。
政改拉倒的機會大,卻未至於絕望,不就差幾票願倒戈的泛民。立法會之中,未必找不出幾個願意「顧全大局」的泛民議員,就看政府端出甚麼樣的胡蘿蔔,讓顧全大局的人有個下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