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前足主兼商人羅傑承今年三月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案件正等候上訴,因港澳並無移交逃犯協定,二人只要不踏足澳門就能暫避制裁,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表示,兩地商討移交逃犯協定已達至「好成熟」階段,加上並未斷然否定會否設追溯期,意味不久將來,劉、羅二人未必能繼續逍遙法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七月四日曾前往澳門,與當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等官員商討兩地司法合作事宜,袁國強在約一小時的會面後表示,港澳兩地來往頻繁,港方自○三年起已跟澳門磋商司法互助問題,而當日會議主要談及的,正是逃犯移交及刑事事宜上的相互協助,兩地專家小組去年開始已展開有關工作,且進度良好。
至於會否設追溯期,袁國強並沒有正面回應,但亦無關上設定追溯期的大門。他指兩地專家小組已在過去一年召開兩次會議,當中細節安排已有「幾好進展」、可形容為「好成熟」,而追溯期屬細節安排一部分,但不便在兩地尚未簽署協定前公布詳情,亦未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