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許未簽約上任 已收千萬薪酬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案,昨在高院續審,郭炳江的代表律師Clare Montgomery盤問郭其中一名私人秘書梁美寬時,爆出郭炳湘原來曾於○三年八月赴美國做大手術,又披露郭炳江開始多次用現金支票,將共一千一百萬元交予許仕仁。郭炳江指那些款項是支付許的顧問費,但當時新鴻基仍未與許正式簽定顧問合約,他不想兄長郭炳湘知道後找麻煩,所以才會以現金支票付款,目的為要對郭炳湘隱瞞收款人身份。

梁美寬供稱,○五年四月六日郭炳江指示她準備一張五百萬元的現金支票,雖然她專責郭炳江的私人財務事宜,但她不知支票是給許仕仁的。Montgomery盤問時則向她指出,郭炳江已非首次以現金支票方式向許付款,並詳列原委。Montgomery指出,○一至○三年間郭炳江跟郭炳湘關係緊張,梁美寛回應時亦承認,有時二人在房內傾談公事時「會好大聲」,開會後出來「幾位郭生都木口木面」。

審計部難找出誰是收款人

Montgomery續指,湘江二人未能達成共識便要找郭老太作最後決定。梁聲言對此一無所知,但同意「郭太係一家之主」。Montgomery亦指二人為聘用許仕仁的條款亦多次商討未能定案,直到○三年十月,雖然顧問合約還未簽訂,但郭炳江已就許的顧問工作支付顧問費。當時正值郭炳湘着人在公司內左查又查找麻煩,郭炳江因不想給兄長知道跟許未簽成合約便付款給許,才會叫人用現金支票,分別於○三年十月三日及○四年十一月一日付款共六百萬元,並指用現金支票,審計部便不會找出誰是收款人。

顧問費金額許仕仁自己填

許仕仁的私人助理袁詠雯昨亦繼續作供,她記得當年跟許在國金一期工作的一年半期間,每月都會替許安排開支票予忠誠財務償還貸款,又指許因不太懂電腦,曾指示她製作發給新鴻基收顧問費的通知書,她當時會將金額一項留空,許會自己填上。而從該批通知書可見,許每月顧問費卅七萬五千元。袁最後一張為許準備的類似發票,是寫於○五年四月廿五日,要求對方支付當月至翌年二月,共十一個月的費用約四百一十多萬元,該張發票特別之處是連日期亦是由許手寫上去,袁表示並無問過許預支費用的原因。

袁強調與許沒甚交流,故○五年三月從報章得知許或出任政務司司長,她亦無追問,到六月底許問她是否願隨他到司長辦公室工作,她欣然接納,並於八月正式出任司長高級私人助理。聆訊周一繼續,郭炳江另一私人秘書雷秋兒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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