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入稟 告鄭經翰袁彌明誹謗

【本報訊】新民黨主席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鄭經翰和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指二人先後在網上涉及誹謗她與海怡半島商場大業主「扯貓尾」,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鄭、袁二人再誹謗她,又要求法庭頒令二人需在網上刪除有關的網上節目內容及賠償她的損失。

被指與海怡商場大業主「扯貓尾」

原告葉劉淑儀,首被告鄭經翰及次被告袁彌明。入稟狀指,鄭經翰於今年五月廿九日在網台D100主持節目《風波裡的茶杯》時,發表涉嫌誹謗原告的言論,令人以為在海怡半島商場大業主計劃把商場改建成吸引內地遊客的名牌貨品Outlet事件中,原告與大業主「扯貓尾」,以助新民黨成員陳家珮在海怡半島區議會補選中當選。

入稟狀續指,袁彌明則於同日把該節目,上載到袁的YouTube帳戶,並加上「海怡@D100 大班分析:葉劉同大業主扯貓尾」的標題;原告認為此舉令更多人聽到鄭誹謗原告的言論。原告曾向鄭、袁發律師信,要求二人道歉、收回誹謗言論和賠償;但鄭卻在facebook故意挑起矛盾,而袁也續在facebook中詆毀原告,原告遂向二人興訟。

案件編號:HCA 1458/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