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殺女牙醫 物業判歸父母

【本報訊】受金錢和婚姻困擾的女牙醫,因為丈夫未有出席她的生日會而情緒受困,最終自殺身亡。死者父母其後民事興訟,指他們曾把一個中環商廈單位交予死者託管,要求取回該單位業權。惟死者丈夫則辯稱外父外母已把該單位送贈給死者,只因埋怨他「累死」妻子才興訟報復取回單位。案件早前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昨頒下判詞指相信死者父母的證供,裁定單位業權是屬於於父母。

死者丈夫不能承繼

女死者梁安薇,於一○年八月一日自殺身亡,終年卅九歲。她沒有留下遺囑,她的丈夫薛濟源及其當時年僅六歲的女兒有權承繼她的遺產。本案原告是死者父母梁仲清及黃鳳珊,他們在一二年入稟高院,向被告「死者梁安薇的遺產」爭奪死者名下位於中環大富商業大廈十七樓的單位,上址是死者生前行醫的地方,現時則是薛的牙醫診所。

判詞透露,死者父梁仲清是一名建築師和成功的物業投資者,曾在澳洲和香港置業,又曾用死者及另一女兒名義,持有一些澳洲的物業。原告指,他們於九六年透過名下公司購入大富商業大廈十二樓及十七樓共兩個單位,但及後因成本效益問題,才把該兩單位分別轉名給死者及死者妹妹。法官最終接納原告說法,不相信他們是把單位送給死者,下令該單位的業權要轉回給原告。

案件編號:HCMP 203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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