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重案組高級男警去年在元朗欖口村被廉政公署人員截查時,在他褲袋搜出小量冰毒,再於他在村內租用的單位中,檢獲吸食冰毒的冰壺。男警事後被控藏毒及管有擬用作吸服毒品器具兩罪,昨於屯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聲稱,當時他正執行職務查案,冰毒是由線人提供,他未及向上司匯報便被捕。案件今續。
卅八歲被告何世強,九三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駐守屯門重案組。他被控在去年十月廿六日於元朗欖口村附近,管有一點零八克冰毒,並在該村某單位內管有膠飲管、膠瓶、錫紙等擬作吸毒的器具。
案發時是被告上司的高級督察許仲恆供稱,案發前一日被告知會他「嚟緊兩日會見條『針』」,但未有再提供詳細資料,許吩咐被告見線人前要先致電他,但被告直至被捕,都未有再聯絡許。
被告自辯指,事發前一晚的十一時許,收到線人「A君」來電相約稍後在欖口路會面,以提供毒品和偽鈔的情報,被告依約到達並登上「A君」的車。「A君」指示:「過埋行人隧道張梳化度,睇到你就知啦!」被告終在梳化找到一包冰毒,惟他準備向上司匯報時,廉署人員即上前拘捕他。
被告說,從未見過單位內的冰壺,而控方在壺上驗到有他的基因,估計是因他在單位內接受廉署人員查問時,有口水噴到冰壺上。
案件編號:TMCC 285/2014